2021年西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土壤改良有机肥采购项目(一至三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801.41700万 招标时间:2021-04-29至2021-04-29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GY)000799

项目编号:JCZB-2021-01008

项目名称:2021年西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土壤改良有机肥采购项目(一至三标段)

预算金额(元):8014170.00

最高限价(如有):801417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2021年西吉县震湖乡河滩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重新招标)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2696.76产品形态为颗粒,有机质含量≥45%,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5.0%,水分≤30%,酸碱度5.5-8.5,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蛔虫卵死亡率≥95%,总砷≤15mg/kg,总汞≤2mg/kg,总铅≤50mg/kg,总镉≤3mg/kg,总铬≤150mg/kg。2022570.002021年西吉县吉强镇泉儿湾、苟家新庄、大滩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重新招标)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2233.6产品形态为颗粒,有机质含量≥45%,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5.0%,水分≤30%,酸碱度5.5-8.5,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蛔虫卵死亡率≥95%,总砷≤15mg/kg,总汞≤2mg/kg,总铅≤50mg/kg,总镉≤3mg/kg,总铬≤150mg/kg。1675200.002021年西吉县偏城乡北庄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重新招标)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1530.8产品形态为颗粒,有机质含量≥45%,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5.0%,水分≤30%,酸碱度5.5-8.5,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蛔虫卵死亡率≥95%,总砷≤15mg/kg,总汞≤2mg/kg,总铅≤50mg/kg,总镉≤3mg/kg,总铬≤150mg/kg。1148100.00数量合计:6461.16预算合计:4845870.00合同履行期限:15天内完成供货且送肥到甲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月1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③、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需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4-2916:11:46至2021-05-1018: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5-20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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