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公安局重庆公安处重庆铁路公安处郑万新线网安设备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成都铁路公安局重庆公安处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成都铁路公安局重庆公安处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124.36000万 招标时间:2021-06-02至2021-06-02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重庆铁路公安处郑万新线网安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GA202105HW04A

项目名称:重庆铁路公安处郑万新线网安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124.36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4.36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分包一:办公设备购置,最高限价73.46万元;

分包二:对讲机购置,最高限价30万元;

分包三:手机取证系统购置,最高限价20.9万元。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分包一: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安装调试。如中标后不能按期交货或者未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安装调试,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每超过1日按合同金额的5%赔偿违约金)。分包二: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交货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安装调试。如中标后不能按期交货或者未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安装调试,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每超过1日按合同金额的5%赔偿违约金)。分包三: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交货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安装调试。如中标后不能按期交货或者未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安装调试,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每超过1日按合同金额的5%赔偿违约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2日至2021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3栋24楼(重庆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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