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VOCs)移动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广东省韶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广东省韶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26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6-02至2021-06-02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挥发性有机物(VOCs)移动监测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0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201-2021-01094

项目编号:440201-2021-01094

项目名称:挥发性有机物(VOCs)移动监测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挥发性有机物(VOCs)移动监测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最高限价(元)1-1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多功能VOCS走航监测仪1台(包括:主机、采样模块、校准模块、电池组),载气(99.999%)12瓶,标气6瓶,固定式及高性能笔记本电脑各1台(内置走航软件、GPS定位模块),超标采样装置1套,外置可充电电池组1套,气象五参数仪1套,便携式移动通信基站1套。1(项)详见采购文件2,6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挥发性有机物(VOCs)移动监测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中: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②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

(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所提供货物、服务均为中小企业制造、承接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挥发性有机物(VOCs)移动监测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2日至2021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2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已办理本项目报名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附件1资格审查表。其中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相关凭据指: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①、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交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网上报名(接受)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采用“韶关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事宜(技术支持:17768800676/0751-8705002黄小姐/周小姐)
(1)报名流程:
①平台注册:未在韶关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入库手续,投标人应当登录“韶关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gzbcg.cn/)办理用户注册及完善企业信息、上传资料。
②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请使用IE8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www.sgzbcg.cn/),在投标人平台登录窗口使用。登录成功后,点击“电子招投标系统”,点击“待报名项目”,选择需参与的项目或分包,点击“我要报名”,报名后通过微信支付报名费用,即为报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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