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符合国家规定的金融机构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区道路交通设施维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区道路交通设施维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非广东省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需同时提供在广东省公安技防部门的备案资料)。
时间:2021年06月03日至2021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33号福禧大厦61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50元
2021年06月2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33号福禧大厦611号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