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须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则投标人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需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2)上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3)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以提供资格声明书为准(详见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书为准(详见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
5.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栏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评审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在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并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该信用信息作为资格审查的条件之一。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无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2日至2021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肇庆市前进北路10号第十一层第110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2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5室(即端州三路24号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5室(即端州三路24号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2.本项目只接受正式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项目共分为设2个独立合同包,投标人可对本项目部分或全部合同包进行投标,但每个合同包不得分拆,且每个合同都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5.本项目允许除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在登记人员身份信息后观摩开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