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函原件;2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有效期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可以不提供);5.投标人提供2019年度或2020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0年单位内部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复印件;6.纳税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成立不足6个月的公司按实际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7.社保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成立不足6个月的公司可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8.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等级证书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9.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整的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以“发送报告”中内容为准)(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机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的可不提供)(必须包含查询日期和查询结果,查询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后递交响应文件之前);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记录截图和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截图。1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1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保函(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2日至2021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宇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江县宏帆广场3号楼七楼29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4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宇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江县宏帆广场3号楼七楼2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