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濠江湾“一江两岸”流域水环境修复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前期管理咨询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或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原件);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一个月份缴纳税收证明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原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原件)。;
(2)供应商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资格且该资格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备案,备案专业含建筑、水利水电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若网上系统申报备案资料的,须提供网址和网站截图的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或成果文件不得有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此,如: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及任何法律纠纷(按《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原件);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原件);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应网站截图的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信用情况最终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1日至2021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2021年06月22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
注: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核对。
1.供应商费用的风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
4.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投标人请务必先登陆http://gdgpo.czt.gd.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若发布中标公告时,中标人尚未完成省网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流程,导致中标公告无法在法定时限内发布,中标人将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