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沙县水南国有林场城市之星店面招租(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福建省沙县水南国有林场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福建省沙县水南国有林场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363.65734万 招标时间:2021-06-01至2021-06-01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福建省沙县水南国有林场城市之星店面招租(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硕贤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12幢1118室(三纺科技大厦中信银行楼上1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招标)SM-2020-011号-1

项目名称:福建省沙县水南国有林场城市之星店面招租(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363.657336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3.657336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要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最低控制单价

主要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

租赁期限

1

福建省沙县水南国有林场城市之星店面招租(二次招标)

招租底价:11.90元/平方米/月

商用,如商务酒店、商业城、KTV等

10年

项目概况

1.标的物详细地址:福建省沙县金陵路城市之星,共有商铺A-101至A-105、A-201至A-231、A-301等34间店面。

2.楼层总数:1-3层。

3.所在楼层:2层居多。

4.建筑面积:2546.62㎡。

5.原租金:21元/㎡。

6.装修情况:屋顶有渗水现象(二楼屋顶有部分漏水,水电均已开户),原装修已部份脱落需要拆除,承租方需处理渗水并按新使用功能重新装修。

7.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3年4月30日。

8.其他:2019年11月终止合同,收回店面。

9.是否设定原承租人优先权:否。

10.租金递增方式:合同签订起第一年租金为中标金额的25%,第二、第三年租金为中标金额,第四个年度开始(含第四年)租金在上一计价租金的基础上每两年递增6%。

11.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先付后用。

12.其他说明:

12.1屋面补漏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必需负责处理好店面房屋的漏水事宜,相应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且承租人处理漏水及装修成本前期投入不得低于400万元。维修、装修等前期工程结算时必需通过第三方认证,并向出租方提供工程竣工结算时第三方出具验收报告做为备案用。

12.2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经营项目或将店面转租他人,则视为承租人违约,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店面,没收租赁押金。

12.3承租人必须守法经营,服从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做好治安和消防安全工作,不得进行干扰周边群众正常生活、工作的活动或从事其他违规、违法、犯罪活动,否则,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12.4承租人如在租赁期要加装楼梯、电梯等设施设备,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且店面主体结构不受影响,如需报批的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12.5承租人加装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承租期满归出租方所有,不作其他任何经济补偿。

备注:本招标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必须对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10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合法身份的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组织,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加盖手模)。2.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自然人)没有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站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存在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2.3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自然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案由:行贿)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2.4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他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5此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备注:以上证书复印件内容均须清晰加盖单位公章,模糊不清或无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无效,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1日至2021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硕贤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12幢1118室(三纺科技大厦中信银行楼上11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7日,每天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福建硕贤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12幢1118室(三纺科技大厦中信银行楼上11楼)购买招标文件。(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邮资到付),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招标代理公司财务部门提供的账户上,联系方式:15159140826(微信同号),同时将所需购买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一并标注后发送至上述微信号。)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沙县新城中路金融服务中心北楼第五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省沙县水南国有林场城市之星店面招租(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沙县水南国有林场城市之星店面招租(二次招标)已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闽机管函[2020]607号文批准,招标人为福建省沙县水南国有林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硕贤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要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最低控制单价

主要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

租赁期限

1

福建省沙县水南国有林场城市之星店面招租(二次招标)

招租底价:11.90元/平方米/月

商用,如商务酒店、商业城、KTV等

10年

项目概况

1.标的物详细地址:福建省沙县金陵路城市之星,共有商铺A-101至A-105、A-201至A-231、A-301等34间店面。

2.楼层总数:1-3层。

3.所在楼层:2层居多。

4.建筑面积:2546.62㎡。

5.原租金:21元/㎡。

6.装修情况:屋顶有渗水现象(二楼屋顶有部分漏水,水电均已开户),原装修已部份脱落需要拆除,承租方需处理渗水并按新使用功能重新装修。

7.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3年4月30日。

8.其他:2019年11月终止合同,收回店面。

9.是否设定原承租人优先权:否。

10.租金递增方式:合同签订起第一年租金为中标金额的25%,第二、第三年租金为中标金额,第四个年度开始(含第四年)租金在上一计价租金的基础上每两年递增6%。

11.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先付后用。

12.其他说明:

12.1屋面补漏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必需负责处理好店面房屋的漏水事宜,相应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且承租人处理漏水及装修成本前期投入不得低于400万元。维修、装修等前期工程结算时必需通过第三方认证,并向出租方提供工程竣工结算时第三方出具验收报告做为备案用。

12.2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经营项目或将店面转租他人,则视为承租人违约,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店面,没收租赁押金。

12.3承租人必须守法经营,服从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做好治安和消防安全工作,不得进行干扰周边群众正常生活、工作的活动或从事其他违规、违法、犯罪活动,否则,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12.4承租人如在租赁期要加装楼梯、电梯等设施设备,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且店面主体结构不受影响,如需报批的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12.5承租人加装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承租期满归出租方所有,不作其他任何经济补偿。

备注:本招标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必须对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合法身份的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组织,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加盖手模)。

2.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自然人)没有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站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存在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2.3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自然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案由:行贿)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2.4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他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5此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备注:以上证书复印件内容均须清晰加盖单位公章,模糊不清或无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无效,原件备查。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61日至202167日,每天830分至120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到福建硕贤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12幢1118室(三纺科技大厦中信银行楼上11楼)购买招标文件。(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邮资到付),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招标代理公司财务部门提供的账户上,联系方式:15159140826(微信同号),同时将所需购买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一并标注后发送至上述微信号。)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4.评标办法:最高投标价中标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汇款银行帐号:

户名:福建硕贤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钢花支行

账号:1404401109000054204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16220930分之前提交到地址:沙县新城中路金融服务中心北楼第五层会议室(福建硕贤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自然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沙县水南国有林场

地址:沙县城关水南陈罗坑路170号

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598-585031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硕贤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12幢1118-1120室(三纺科技大厦中信银行楼上11楼)

联系人:小黄,电话:1595980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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