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未央区税务局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未央区税务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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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132.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6-01至2021-06-02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未央区税务局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未央区白桦林国际B座16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YZB-2021008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未央区税务局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3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2.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扶贫产品、水产、猪肉、牛肉、蔬菜、豆制品、禽肉、禽蛋、水果、佐料、粮油等供应

合同履行期限:1+1+1年(本次招标签订合同为一年,合同一年签一次,共签三年,中标人第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认为中标人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且双方均有意愿,继续维持合作关系,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合同至第二年,(中标价不变),也可重新招标,以此类推至第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⑤《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⑦《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②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③投标人需提供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④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2日至2021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白桦林国际B座1603室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现金支付)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白桦林国际B座16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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