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业务用房及附属功能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代理二部(郑州市电厂路曙光路向西200米路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Z2021ZC011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业务用房及附属功能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213.14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5.398434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当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参与该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参与该项目;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2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以本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提供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投标企业缴纳的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明细。3.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完成本合同所具有的设备清单和人员力量情况介绍(附人员证件、说明等),相关介绍资料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3.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即“三表一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3.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起任意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3.8信誉要求:3.3.8.1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被暂停或被停止投标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3.3.8.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3.3.9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1日至2021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代理二部(郑州市电厂路曙光路向西200米路南)
方式: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15号楼F座西单元六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业务用房及附属功能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后勤保障处,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业务用房及附属功能用房维修改造项目2.2项目编号:HNZZ2021ZC011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当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4项目概况:对办公楼1-6层区域内办公用房、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功能用房进行维修改造。2.5工期:120日历天2.6质量要求:合格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2.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参与该项目;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2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以本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提供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投标企业缴纳的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明细。3.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完成本合同所具有的设备清单和人员力量情况介绍(附人员证件、说明等),相关介绍资料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3.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即“三表一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3.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起任意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3.8信誉要求:3.3.8.1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被暂停或被停止投标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3.3.8.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3.3.9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4.招标文件获取须知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现场获取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代理二部(郑州市电厂路曙光路向西200米路南);4.3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4.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现金,含图纸清单),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6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15号楼F座西单元六楼)。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文件。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后勤保障处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371-69513988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15号楼F西座联系人:路先生、王先生电话:0371-68850950邮箱:hnxdzxgs@163.com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