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庄镇协税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庄镇协税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时间:2021年06月01日至2021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300元
2021年06月2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会议室(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会议室(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