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一期项目19号楼(食堂)厨房及烹饪专业教学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601.64069万 招标时间:2021-05-31至2021-05-31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一期项目19号楼(食堂)厨房及烹饪专业教学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501-2021-01023

项目编号:441501-2021-01023

项目名称: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一期项目19号楼(食堂)厨房及烹饪专业教学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16,406.9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一期项目19号楼(食堂)厨房及烹饪专业教学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016,406.93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教学专用仪器教学专用仪器1(批)详见采购文件6,016,406.936,016,406.93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交付正常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一期项目19号楼(食堂)厨房及烹饪专业教学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成功领购本项目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31日至2021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21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开标/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2.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携带加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领购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备查)。
(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自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推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