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小区消防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业主 单位
新疆军区统建小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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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698.11044万 招标时间:2021-05-31至2021-05-31 地域:乌鲁木齐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清泉小区消防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金内招字[2021]XJJZN-100

项目名称:清泉小区消防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698.110441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8.110441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规模:清泉小区共29栋住宅楼、小区内配有地下车库、综合办公楼、幼儿园、门面房等。本项目对小区范围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和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等进行全面排查修复。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补充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31日至2021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注:现场领取,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套。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纸质文件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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