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妇幼保健院联合开展CMA检测合作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无。
时间:2021年05月31日至2021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5层5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50元
2021年06月22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5层503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5层503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