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关于千灯镇居民小区及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苏州市
业主 单位
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804.50500万 招标时间:2021-05-28至2021-05-28 地域:苏州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千灯镇居民小区及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KSJY2021-F-G-024号

二、项目名称:千灯镇居民小区及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项目

1、服务内容:第一标段黄浦江路以东包含:石浦社区、华强社区、马路桥社区、年沙社区、淞南社区及所包含的商业街(区)等;第二标段黄浦江路以西包含:炎武社区、秦峰社区、河东街社区、古镇社区及所包含的商业街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如非投标人法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人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21年06月04日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供应商须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中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后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投标人需打印、保留“网上报名截图”,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投标单位在进行网上投标时,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投标回执为上传投标文件成功的唯一标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开评标使用电子项目采购交易系统,如遇特殊情况(停电、网络故障等),征得参与采购的各方同意,可向采购监管部门申请采用线下开标和评标。

3、招标文件售价:按标段计取,每标段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4、交款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当场现金交纳。

5、补充通知(如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补充通知”或“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6、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7、质疑形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对招标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阶段一次性提出并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人(携带身份证件)如非投标人法人的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8、各投标人必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交易系统进行该项目网上电子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无绑定不得分(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操作手册)。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并输入正确解锁密码,密码错误超过限定次数或时间超过10分钟的作无效标处理),否则为无效标处理。

9、网上投标相关技术问题咨询0512-50355903(工作日09:00-17:00);供应商交流群:115194657,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

五、电子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电子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06月21日0930(北京时间)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1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3纸质投标文件: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以标段预算金额为基数按差额累计法收费(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不足叁仟元按叁仟元整)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七、预算金额、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佰零肆万伍仟零伍拾壹元整(8045051.00

外包区域

标段预算金额(二年)

第一标段:黄浦江路以东

¥3845389.00

第二标段:黄浦江路以西

¥4199662.00

注:

(1)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每标段的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投标。

(2)本项目共计二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二个标段全部投标。评标顺序按照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进行。投标人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

(3)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招标失败。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履约保证金。

八、1、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投标人给予价格扣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绿色采购

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注:为认真贯彻国家、省、苏州市及我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请严格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查询网址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参与开标。疫情期间请各个供应商合理安排到场时间,按开标时间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配合执行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交易中心及代理机构关于防疫防护的相关管理和措施,并提前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交易项目人员健康承诺书”(详见管理细则附件)并带至开标现场。

九、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

地址:昆山市千灯镇

联系人:王会计???????联系电话:0512-57279711

2、招标代理人(机构):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

联系人:刘巧巧???联系电话:0512-57362278??传真:0512-57362278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推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