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江博罗段水域及滩涂常态化保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江博罗段水域及滩涂常态化保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和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4.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
时间:2021年05月31日至2021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21号T21创意产业园9号楼70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元
2021年06月2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21号T21创意产业园9号楼708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21号T21创意产业园9号楼7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