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保山市
业主 单位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579.62631万 招标时间:2021-05-28至2021-05-31 地域:保山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6-21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DCZBDL2021-07

项目名称: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579.626309

最高限价(万元):579.606309

采购需求: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项目专用设备及配套软、硬件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售后服务(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与硬件设备的兼容性,提供的系统要融合《设备清单》中各平台或设备中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和子系统功能,并全面严格落实《云南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技术规范》及后续相关技术规范文件要求,不能出现硬件设备空转或功能模块虚设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售后服务要求:5.1质量要求:除利旧使用装备、设备外,其余设备货品需原装正品,具备质量合格证,本项目整体五年质保,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服务。5.2日常维护: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至少6个月内提供不少于1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熟悉本项目的技术员驻场服务(与招标方工作人员同步上班)。响应时间要求中标人应在接到报障后的10分钟内响应,30分钟到场,一般故障60分钟排除,较大问题12小时内排除,1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情况必须提供备件支持,日常应7×24小时售后经理电话、邮件、远程支持技术服务。质保期内要求中标单位每个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巡检,并出具相关报告,如若发现较大安全隐患需及时汇报,出具相关解决方案。5.3技术更新与开发:应用中的二次开发需求调研(不涉及修改产品架构),开发周期在30个工作日的免费做技术开发。5.4中标单位须与隆阳区公安局签订保密协议。在项目安装调试、设备维护期间严格遵守公安网络安全管理使用规定。6.其他要求:6.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6.2投标人的信用承诺书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最晚在开标前一天发送到我公司邮箱,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网上报名后需将以下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我公司邮箱(1730743519@qq.com):(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鲜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5-3108:00至2021-06-0418:00,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6-2115:00(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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