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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所属各城区大队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拖吊车及交通清障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
¥850.00000万
招标时间:
2021-05-28至2021-05-28
地域:
类型:
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所属各城区大队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拖吊车及交通清障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京市奥体大街
69号新城科技园
3号楼
5楼(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6月
18日
9点
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SJH2021ZC01-003-01
2
、项目名称: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所属各城区大队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拖吊车及交通清障服务
3
、预算金额:
850
万/年。
4、项目最高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共分为4个分包,各分包划分如下):
区域
服务大队
备注
分包1
一大队、七大队
1
、供应商必须按分包进行投标,可兼投多个分包。
2
、各分包服务范围以各分包内大队辖区为准,大队辖区出现调整的,服务范围以调整后的新辖区为准,如出现其他变化则由采购人确定服务范围。
3
、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管理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分包
2
二大队、三大队
分包
3
四大队、八大队
分包
4
五大队、六大队
5
、采购需求:
服务范围:各城区大队,包括:交警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大队,机动大队各类拖吊车及交通清障服务,包括:
交通违法(含交通事故)扣留车辆拖吊服务(不含交通事故救援服务);
交通警卫及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备勤和定点值守、伴随服务;
集中整治期间扣留车辆的拖运服务;
各类非法占道物品的清理及其他清障工作。
6
、采购服务期:合同期限为一年(从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
12个月)。合同期满后,若中标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良好,且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在南京市区范围内有固定营业
办公地点
(提供办公地点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管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5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
[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
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磋商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
2021
年
5月
28日至
2021年
6月
4日为止,每天上午
9:
00-11:
30,下午
14:
00-17: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参加磋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
、地点:
南京市奥体大街
69号新城科技园
3号楼
5楼(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方式:
请供应商经办人携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到南京市奥体大街
69号新城科技园
3号楼
5楼(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
、售价:
50
元
/份。
四、投标文件提交
1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1年
6月
18日
8:30(北京时间)。
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
6月
18日
9:00(北京时间)。
3
、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奥体大街
69号新城科技园
3号楼
5楼(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
、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席。
6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内容为投标文件文档部分及场地视频,文档部分内容同纸质文件、
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评审及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
1条第(
5)款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承担。
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4
、
本项目将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答疑会于
2021年
6月
7日
09:
00进行,答疑地点在南京市奥体大街
69号新城科技园
3号楼
5楼代理公司会议室,请各供应商派代表准时参加(宜为编制投标文件人员或技术人员)。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地址:
南京市
庐山路58号
联系方式:
1891386992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
69号新城科技园
3号楼
5楼
联系人:王艳
电话:
025-83725101-606/13851654682
邮政编码:
210019
电子邮箱:
576997203@qq.com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
1891386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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