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标准化达标单位抽查检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标准化达标单位抽查检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时间:2021年05月26日至2021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2021年06月16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3层及1座2栋4层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3层及1座2栋4层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