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江城县公务用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普洱市
业主 单位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84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5-21至2021-05-24 地域:普洱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城县公务用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6-14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021-JC-002

项目名称:江城县公务用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840

最高限价(万元):840

采购需求:择优选定汽车维修保养服务机构,对江城县公务用车提供定点维修保养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58号令)》、财库[2015]135号、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城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江城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委托,对“江城县公务用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足够的服务能力。3.1.1具备国家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汽车维修行业经营资质备案及以上汽车整车维修资质,修理厂至少有维修工4名,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1个月缴纳工伤参保证明)。3.2企业场地区域及面积:企业场地在江城县范围内(持有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证);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3.3设备要求:必须配备1套烤漆房或1套四轮定位设备、1套动平衡设备、3台举升机设备。3.4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银行流水明细或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1年新成立的修理厂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5月份的银行流水明细)。3.5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7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不能存在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以上网站的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3.9本项目采用入围方式选定机构,通过公开招标选取10家中标机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5-2408:30至2021-05-2817:00,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6-1409:00(北京时间)

地点:江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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