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经营机构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1年04月26日至2021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岗尾村村东大道南一巷15号一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元
2021年05月19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5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