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昌宁县生态网络监测应急能力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6-09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1〕10号
项目名称:昌宁县生态网络监测应急能力建设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690
最高限价(万元):69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为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请提供合法有效的:1.报名书封面(须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2.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三个月内相关证明材料);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企业提供注册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注:若投标人已完成2020年财务审计则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以上报名材料需提供加盖鲜公章的扫描件一套,且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采购要求。报名成功后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cndszb@163.com)。如投标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投标人修正进行补充,未提供材料产生的不良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确认的,视为未报名,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5-2008:00至2021-05-2617:00,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电子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6-0909:00(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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