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竣工验收复测(2021年)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本级)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本级)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552.5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5-19至2021-05-20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高速公路竣工验收质量复测(2021年)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高速公路竣工验收质量复测(2021年)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99号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6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6-JSSG-G2021-0005

项目名称:高速公路竣工验收质量复测(2021年)

包段划分:

分包一:海启高速公路主体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复测;

分包二:海启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复测;

分包三: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公路南北接线主体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复测;

分包四: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公路南北接线机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复测;

预算金额:人民币552.5万元,其中:

分包一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83万元;

分包二采购预算为人民币72万元;

分包三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53.7万元;

分包四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3.8万元。

最高限价(每个分包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

分包一最高预算为人民币283万元;

分包二最高预算为人民币72万元;

分包三最高预算为人民币153.7万元;

分包四最高预算为人民币43.8万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简介:

海安至启东高速公路是我省“五纵九横五联”高速公路网规划中“横三”――南京经泰州至启东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点联接了江海高速与沿海高速,终点联接了崇启过江通道和通启高速。与崇启过江通道共同形成新的苏沪省际通道,有力地强化国家高速公路网在长三角地区的主骨架功能和作用,也是对国家高速公路网地完善与补充。本项目路线起自如皋市东陈镇,设置雪岸枢纽与沈海高速、启扬高速衔接,向东跨越丁堡河后于袁庄镇北拐向东南,跨越老S225,在古坝北继续向东南,之后跨越马丰河,于如东西2.6km处跨越老S334、如泰运河,继而向南跨越S334,上跨S201、通洋高速,继续向东南方向布设,跨过遥望港后在三余镇和海门港新区之间上跨S602,跨过通吕运河后转向东南依次跨过港西路、S433、新志圩公路,随后路线转向南上跨南海公路,最终在启东北互通西侧净距约1.2km处接通启高速设置启东北枢纽,路线全长130.750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8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全线设置?薏璺?务区、如东服务区、吕四港服务区,共3处。

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公路北接线工程,路线跨越长江北大堤后向西偏出与铁路分离,沿新捕河东侧布设,先后跨越江北沿江公路、宁通高速、通启高速后,路线折向东北方向,先后与老G204和新G204交叉,在任口镇附近跨越宁启铁路及复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在通扬运河与通扬运河改线段(规划)交叉口北侧跨越通扬运河,而后路线向东北方向布设,经赵甸西在新联附近与沿海高速设置新联枢纽,路线长22.333公里。全线共设置4处互通式立交,其中与高速公路交叉的枢纽2处(平潮北枢纽、新联枢纽),地方出入互通2处(南通西互通、新坝互通),设置1处主线收费站(半幅)。

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公路南接线工程,路线起自锡张高速公路锦丰互通,在锦丰镇与乐余镇之间向北布设,整体平行于G204,在十三圩港河口以东约300米处接公路与沪通铁路、通苏嘉城际铁路合建的跨江大桥,路线总长9.702公里。全线共设置2处互通式立交,均为地方出入型互通(锦丰互通、五棵松互通),设1处主线收费站(半幅),1处服务区(乐余服务区)。

(二)招标内容:

分包号

分包名称

招标范围

分包一

海启高速公路主体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复测

全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安、房建等竣工验收质量复测

分包二

海启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复测

监控、通信、收费三大系统、供配电、照明系统等竣工验收质量复测

分包三

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公路南北接线主体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复测

全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安、房建等竣工验收质量复测

分包四

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公路南北接线机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复测

监控、通信、收费三大系统、供配电、照明系统等竣工验收质量复测

(三)检测要求:试验检测人在收到委托人的检测指令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质量检测工作方案,方案经过委托人组织审查通过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工作。检测机构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测内容及工期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现场检测结束后,提交各合同段的最终检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

分包一:自合同签订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分包二:自合同签订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分包三:自合同签订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分包四:自合同签订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本项目所有分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截止开标之日起近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距开标时间3个月内开具,原件或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截止开标之日起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一、三:供应商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如供应商不具有以上资质、证书,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具有的,视为满足要求)。为本项目建设单位承担中心实验室的,不得参加对应标段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承诺)。

2)分包二、四:供应商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包括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低压配电设施、照明设施),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如供应商不具有以上资质、证书,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具有的,视为满足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需提供不分包、转包的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5月20日2021年5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99号一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将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有公章的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请从本项目公告发布页面下载word版和盖章之后的扫描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邮箱(电子邮箱:wangyzh698@aliyun.com)中,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售价:人民币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项目负责人:王延之(15366182585)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6月10日下午14:00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99-1号)

开标地点:苏港政府采购代理中心第一开标室(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99-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

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

2)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采购项目执行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5.《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信息

户名: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账号:25701012010090002519

4)本次招标各供应商可同时参与本项目四个分包的投标,但分包一和分包三不可兼中,若同一供应商在分包一和分包三中综合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则推荐其为预算金额较大的分包的中标人,另一分包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人

推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