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南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标广告服务定点供应商

招标公告 2020-06-22 南宁市
业主 单位
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0-06-22至2020-07-10 地域:南宁市 类型:活动服务

招标正文

项目名称:南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标广告服务定点供应商

项目编号:QXQZC2020G30730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牟工

项目联系电话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6月1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20年06月1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南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标广告服务定点供应商公开招标公告


三、更正事项、内容:


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南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标广告服务定点供应商QXQZC2020G30730)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 项目名称:南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标广告服务定点供应商

二、项目编号:QXQZC2020G30730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618

四、信息发布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南宁政府采购网()

五、更正事项、内容: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为:2020年07100930分。

(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小时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会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的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龙光国际2号楼27楼

收件人:联系电话

附件: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子邮箱:

(三)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取消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中“五 开标、资格审查与评标”中16.1 的所有内容。

(四)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五)关于投标人的报价。

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服务期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六)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请按通知内容执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619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光明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苏工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街道花山路嘉苑小区T-0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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