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湖镇绿化工程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社区G区HG1栋21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YC-【2021】-0505
项目名称:新湖镇绿化工程二期
预算金额:159.741264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9.741264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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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6月15日-2021年7月15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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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具备所招项目的经营范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施工管理经验;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其它人员如;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导致投标书被拒绝;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记录,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必须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4.具有近3年(2018、2019、2020)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企业需提供成立年份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0年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2019、2020),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8.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9.企业信誉须良好,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证明记录并加盖企业公章(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投标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信誉情况)。10.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1.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12.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必须提供以投标公司名义缴纳的带二维码可扫描的社保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9日至2021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社区G区HG1栋2110室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报名者,请于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行许可证明、项目经理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证明”、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亲自到场须提供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发送至邮箱2903327601@qq.com进行网上报名。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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