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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项目编号:TJRD-2021-B-0119)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
¥520.00000万
招标时间:
2021-05-17至2021-05-18
地域:
类型:
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项目编号:TJRD-2021-B-0119)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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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项目编号:TJRD-2021-B-0119)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6月07日08点5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RD-2021-B-0119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预算金额:520.0万元
最高限价:52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50
50
其他商务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是
50
50
其他商务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是
60
60
其他商务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4包
是
70
70
其他商务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5包
是
60
60
其他商务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6包
是
50
50
其他商务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7包
是
60
60
其他商务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8包
是
40
40
其他商务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9包
是
50
50
其他商务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10包
是
30
30
其他商务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标。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标。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标。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6.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7.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津财采〔2016〕27号”规定的要求,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根据本项目开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截屏的方式留存、签字确认并进行打印存档。9.属于《2021年度天津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普适性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投标人信用状况应须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之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评标当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评标当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须通过CMAF资质认定或CMA计量认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及附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附表中具备与承担抽检任务相适应的资质)。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具有独立实验室,能够独立开展和完成抽样工作,并有能力保证样品不发生影响检验结论的变化(投标人自行编制并加盖单位公章)。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中所配的抽检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已按国家规定上齐各种保险(包括意外伤害险),中标后,在执行抽检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问题(包括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一方承担,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自行编制并加盖单位公章)。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7.拟参与本项目的“第十包”的投标人应被列入由国家认监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农业部公布的食品复检机构名录内,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5月17日
到
2021年05月24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方式:现场发售领取,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07日08点5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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