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3)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投标人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3、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②依法缴纳税收: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证;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经营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5、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注明复印无效的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8日至2021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福宁南路6号(中益家居博览中心)1幢1102
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2)异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磋商文件领取确认函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传真或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福宁南路6号(中益家居博览中心)1幢11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户名: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邮箱:fjszfn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