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2:南雄市2021年公益性(2宗)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组1:以下第1)点及第2)点供应商须具备其中一项。
1)供应商须具有水利部文件(水建管[2003]472号)公布的承担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资格。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包组2:以下第1)点及第2)点供应商须具备其中一项。
1)、供应商须具有水利部文件(水建管[2003]472号)公布的承担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资格。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时间:2021年05月17日至2021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韶关市浈江区启明北路丽景花苑首层3-49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2021年06月0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韶城公共资源招标交易服务中心(浈江区莲花北路1号奔穗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韶关市韶城公共资源招标交易服务中心(浈江区莲花北路1号奔穗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