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怀集县迎宾大道绿化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享受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不作为本项目必要性的资格性审查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怀集县迎宾大道绿化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打印页;
2.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前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近半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能力;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由省级或以上林业部门核发的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1年05月14日至2021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615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元
2021年06月04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615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