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食堂主副食物资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243-456OTC2105103
项目名称:中共深圳市委党校食堂主副食物资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1食堂主副食物资配送1项详见附件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4日至2021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
方式:面售
售价:¥7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自动生成的文字,不适用于深圳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一)“招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十日前公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因此,深圳政府采购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