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东部新城其他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593.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5-14至2021-05-14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东部新城其他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3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GZ2021ZBDL001

项目名称:东部新城其他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

预算金额(元):5930000

最高限价(元):3303000,2627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东部新城其他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标段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303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部分招标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东部新城其他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标段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627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部分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总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后一阶段: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4日至2021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于“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浏览,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方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无效投标,责任自负;2、政采云报名后请将投标报名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最后一页)、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837427339@qq.com,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3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蕙江路567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拒绝接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3日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蕙江路567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拒绝接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宁波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429室,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574-87306721;5、其他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①.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②.本项目开标及评审过程,所有工作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评标室内所有人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③.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防疫措施规定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6、发布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的媒体: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地址:钟公庙路285号繁荣大厦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15813

质疑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质疑联系方式:0574-28819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429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工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6885652

质疑联系人:王芳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672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传真:/

联系人:0574-89295894

监督投诉电话:郑老师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发布稿)东部新城其他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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