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2021-2023年度拆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100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5-13至2021-05-17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2021-2023年度拆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路星公司院内)第二栋楼三层3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6-08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CG_21_1703

项目名称: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2021-2023年度拆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包含土地整治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拆除服务、综合整治、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配合性等工作(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5-17至2021-05-21,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路星公司院内)第二栋楼三层304室

方式:

方式:

1、投标单位(供应商)需登录北京法人一证通平台(http://yzt.beijing.gov.cn/)注册CA;

2、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http://1.202.146.42:8098/zfcg/project/login.do?systemId=8a8b80075948a5ce015948cd77300063)注册账号,平台核验通过后登陆系统网上关注项目,按照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持相关资料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3、网上报名中如有账号注册问题的可咨询北京市顺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10-61479644,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17603116032-王工。

4、项目关注成功后持相关资料至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路星公司院内)第二栋楼三层304室领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经办人办理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公告期内定制社保);

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公告期内定制社保);

(4)项目关注成功的网页截图。

备注: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外)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机构留存复印件及必要的原件备案,并对其发售招标文件,未经登记而复制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5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6-08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6号电梯厅二层7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3.开标要求

1)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委派一名授权代表进入递交投标文件现场,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听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2)投标人不得委派途径新冠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3)投标人不得委派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人员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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