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四平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中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520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WJLSP-F1002
项目名称:四平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2021-JWJLSP-F1002;项目名称:四平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下属10个单位副食品全品类供应,确定入围供应商4家,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服务期限:1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并得到国家行业标准认证;采购预算:约760万元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具有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2.拒绝“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拒绝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否则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供应商特殊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应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特殊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应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3日至2021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中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520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华苑宾馆30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