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饶平县2021年度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维修养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饶平县2021年度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维修养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6.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2)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1年任意一个月。】(4)供应商必须承诺中标后在饶平县城区设有固定办公地点,且有单位在册技术人员驻点。6.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参加投标;6.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没有出现以下情况:(1)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5)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2021年05月12日至2021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26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2021年06月0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26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