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消息中心
关于我们
信誉保证
商家入驻
成功案例
分享
新浪微博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豆瓣网
取消
店铺
收藏
打电话
在线咨询
立即购买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YGP-2021-C-035)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
¥780.00000万
招标时间:
2021-05-07至2021-05-12
地域:
类型:
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YGP-2021-C-035)公开招标公告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YGP-2021-C-035)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5月27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P-2021-C-035
项目名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80.0万元
最高限价:78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780
780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2020年或2021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投标人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A.中小企业声明函。B.监狱企业证明文件。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5月07日
到
2021年05月12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方式:现场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27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评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查看全文>>
推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