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岛尖城市设计优化及图则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656.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5-11至2021-05-12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横沥岛尖城市设计优化及图则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21楼21J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1-02160

项目编号:BJJZCGGZ-GK2021001

项目名称:横沥岛尖城市设计优化及图则编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5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横沥岛尖城市设计优化及图则编制):

合同包预算金额:6,56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横沥岛尖城市设计优化及图则编制1(项)详见采购文件6560000.00

6560000.00

其他: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项目编制工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根据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的要求,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的除外)。(提供书面承诺)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5)投标人已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1、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6.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体方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联合体主体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组成应在报名时确定,且报名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

6.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均盖章,投标文件其余部分需要签字或盖章之处由联合体主体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体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体方名称,其他资料中的“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处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2日至2021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21楼21J1室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

(二)如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复印件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01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21楼21J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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