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前山河流域、岐江河流域-板芙镇)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市东区长江路6号弘业大厦1503卡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2021-03585
项目名称: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前山河流域、岐江河流域-板芙镇)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14.43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4.43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前山河流域、岐江河流域-板芙镇)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数量:2项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项目内容:1)01包: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前山河流域)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项目,本包组最高限价为¥3950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2)02包: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岐江河流域-板芙镇)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项目,本包组最高限价为¥11943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注:本项目分为2个包组,投标人可以投任意一包或两包并投,但需按包编制投标文件,且必须对所投包组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每个中标人只可承接其中一个项目包。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成为不同包组的第一名,其将优先成为最高限价较高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时01包组、02包组同时进行,但按照各有效包组(指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3家的包组)的标值(指招标人最后公布的各包组的招标控制价)由大到小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包组的中标候选人。②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有效包组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其确定为标值最大的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视为自动放弃其他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包组的中标候选人按该包组评审排名的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③如果出现某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包组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或重新组织招标,不影响其他包组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包组的中标人,由该包组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若该包组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包组招标失败。④若某包组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包组中标人的确定。⑤若某包组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包组的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其他包组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某包组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包组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包组的中标人。⑥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第二中标候选人因与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⑦若某标段按此规则所能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不足3人时,按实际情况推荐。(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4、其他:/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作承诺)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2019年之后成立的供应商,则可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作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作承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的说明)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5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完成参与投标操作并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1日至2021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长江路6号弘业大厦1503卡
方式:缴费领购纸质招标文件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5月11日08时30分至2021年6月4日09时30分期间进行网上参与投标和下载招标文件。6.2提疑截止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21年5月18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招标代理提出。(招标代理电子邮箱:256824941@qq.com)6.3澄清截止时间:2021年5月19日17:30前将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答疑、更正公告”栏发布答疑公告,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或下载。6.4网上参与投标和下载招标文件。(1)本项目采用网上参与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粤商通移动CA办理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粤商通移动数字证书办理指引》。已注册的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或粤商通移动CA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关于使用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的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个人)用户使用手册》。如本项目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点击“我要投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的,其投标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函的出具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早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有关金融机构查询解决。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以开标系统显示的记录为准。(3)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使用粤商通移动CA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粤商通移动CA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④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6.5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包组一:¥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包组二:¥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①使用企业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栏目相关信息,未按要求缴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投标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②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6.6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