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入河排污口(排水口)排查及监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543.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5-10至2021-05-11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梅县区入河排污口(排水口)排查及监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0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21-2021-00764

项目名称:梅县区入河排污口(排水口)排查及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梅县区入河排污口(排水口)排查及监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43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梅县区入河排污口(排水口)排查及监测1(项)详见招标文件5,430,000.005,430,000.00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提交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初稿,2个月内完成排查、监测、溯源等工作并完成方案编制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册正本内】;

1.3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4.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须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点、第2点、第3.1点、第3.2点、第3.3点条要求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要求,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4点要求则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具备要求均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1日至2021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04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6月2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开标大厅(注:14:30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3、招标文件的编号:GDHD21MXFG04033(本地计划编号:M3-202105-01701-001)

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推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