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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FZCGK2021050027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多媒体 触控一体机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
¥999.90000万
招标时间:
2021-05-10至2021-05-10
地域:
类型:
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JDFZCGK2021050027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多媒体
触控一体机采购公开招标
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的委托,就江都区教育局多媒体触控一体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江都区教育局多媒体触控一体机采购
2.
项目编号:JDFZCGK2021050027
3.
预算金额:1000万元
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JDFZCGK2021050027001603万元;JDFZCGK2021050027002396.9万元。
5.
采购需求:项目分为2个包,投标人可参与其中一个包的投标,也可参与两个包的投标,投标人的分包报价高于其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7.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六)供应商须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录入并完善相关主体信息,
并且针对此项目进行报名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31日。
2.
方式: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1-05-3109:30
至2021-05-3110:00(北京时间)
2.
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扬州市江都区浦江东路111号(锦润国际大酒店向东800米,席家花园对面)开标四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地址:江都区龙川北路8号
联系人:吴亮
电话:18752776232
2.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浦江东路111号(锦润国际大酒店向东800米,席家花园对面)
联系人:刘晓东
电话:0514-80385712
传真:0514-80385712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其他
1.
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5份(1份正本、4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欢迎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区级(含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十、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
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授权委托人)。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分中心场内交易服务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一楼大厅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分中心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河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
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一楼西侧楼道直达指定开标厅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3.
分中心场所内中央空调暂停使用,请进场人员做好保暖防寒措施。分中心停车场实行管控,请留足出行时间并配合执行管控措施。
4.
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如有其他需求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与分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5.
江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已发布《江都发布关于春运期间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各相关投标人需严格执行江都区防疫规定。
江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江都发布关于春运期间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要求(见下)。各相关投标人需严格执行江都区防疫规定。(1)从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从外省返回人员,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在返回江都时均需携带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告。(2)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后需要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以上要求。(3)对境外返回凡在第一入境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后来江人员,来江后实行严格的14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进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来江第3天(48小时后)和第14天开展核酸检测。(4)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暂缓返回江都,就地过节。特殊情况确需返回的,采取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观察管理措施,集中隔离食宿和核酸检测费用全部自理。
注:省外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按以下方式联系社区报备。
江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在社区:江都区仙女镇陈庄社区
社区地址:浦江东路135号
社区联系人:王培,联系电话15152758583。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
2021
年05月08日
附件:
JDFZCGK2021050027#2021年江都区教育局多媒体触控一体机采购.doc
新点政府采购操作手册-供应商-非网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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