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阳春市河西街道填埋危废无害化处置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的,须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证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违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6、供应商须购买招标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5楼0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2021年06月01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5楼02号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5楼02号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