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珠海市
业主 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50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5-09至2021-05-10 地域:珠海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或者线下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2-04A-2021-D-E05489

项目名称: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负责采购和供应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瓜果类、水果类、肉类、海鲜类、蛋类、调料、饮料、奶制品、大米、食用油品等其他食品、原材料,详见用户需求书,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食品采购计划单》为准。

4、其他: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或供货额度达到项目预算额度上限¥5000000.00元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方式采购。投标报价:以结算率的形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结算率不得高于或等于100%,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7、供应商确认:根据评分,选取排名第一名的合格供应商为中标食材配送商。

8、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9、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或供货额度达到项目预算额度上限¥5000000.00元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注: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或者线下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处

方式:投标人须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注册和购买文件,“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供应商在注册成功后登录,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购买下载文件,操作手册详见【常用文件-《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2号楼3楼304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陆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或者线下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2-04A-2021-D-E05489

项目名称: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0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采购量为准);

最高限价: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负责采购和供应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瓜果类、水果类、肉类、海鲜类、蛋类、调料、饮料、奶制品、大米、食用油品等其他食品、原材料,详见用户需求书,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食品采购计划单》为准。

4、其他: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或供货额度达到项目预算额度上限¥5000000.00元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方式采购。投标报价:以结算率的形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结算率不得高于或等于100%,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7、供应商确认:根据评分,选取排名第一名的合格供应商为中标食材配送商。

8、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9、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0-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2021年任意1个月或2019年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注: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4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或前往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1号楼501室)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投标人须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注册和购买文件,“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供应商在注册成功后登录,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购买下载文件,操作手册详见【常用文件-《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2号楼3楼304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1年0510日至2021年0514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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