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揭普惠南延线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前期专题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513.10030万 招标时间:2021-05-08至2021-05-09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揭普惠南延线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前期专题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冠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夏楼美村北片一巷13至15号一楼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501-2021-00853

项目编号:441501-2021-00853

项目名称:揭普惠南延线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前期专题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131,00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揭普惠南延线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前期专题):

合同包预算金额:5,131,003.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设计前咨询服务揭普惠南延线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前期专题1(项)详见采购文件5,131,003.005,131,003.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揭普惠南延线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前期专题)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揭普惠南延线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前期专题)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完税证明、社保缴纳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专业为公路)或以上资信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或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提供网站截图);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9日至2021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冠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夏楼美村北片一巷13至15号一楼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3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冠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夏楼美村北片一巷13至15号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东省冠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夏楼美村北片一巷13至15号二楼开标室)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完税证明、社保缴纳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专业为公路)或以上资信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或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提供网站截图);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申请登记表》(自行下载附件填写,无需装订)
(4)上述“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1-4各项所需提供的资料。
注:申请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申请资料封面须注明“揭普惠南延线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前期专题申请资料”及供应商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所有投标申请资料的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投标申请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替代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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