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档案整理及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522.7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5-08至2021-05-09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档案整理及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路183号美林广场商务中心A1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1-02202

项目编号:GDSZ-2021011(440115-2021-02202)

项目名称:档案整理及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2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规划业务档案):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5,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服务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规划业务档案1(项)详见采购文件1,305,000.001,30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内完成。

合同包2(2019-2021年文书档案和国土业务档案、历史档案整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922,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其他服务2019-2021年文书档案和国土业务档案、历史档案整理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3,922,000.003,922,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内容一:自合同签订起一年内完成;2、内容二:自合同签订起两年内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授权。);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说明文件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最近月度或季度财务说明文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规划业务档案)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2(2019-2021年文书档案和国土业务档案、历史档案整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9日至2021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路183号美林广场商务中心A10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01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路183号美林广场商务中心A1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④招标文件获取人的授权证明(自行编制或参考本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格式)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⑤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并通过审查。
3、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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