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坡头区2020年沿海防护林体系(二级基干林带补植套种及更新造林)建设工程项目(重招)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zhanjiang.gov.cn:8097/login.jsp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804-2021-00201
项目编号:0835-200ZE6802491
项目名称:坡头区2020年沿海防护林体系(二级基干林带补植套种及更新造林)建设工程项目(重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34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坡头区2020年沿海防护林体系(二级基干林带补植套种及更新造林)建设工程项目(重招)):
合同包预算金额:6,345,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 | 造林服务 | 坡头区2020年沿海防护林体系(二级基干林带补植套种及更新造林)建设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345,000.006,345,000.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若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注: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存档,若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林业部门颁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
(2)已在湛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注册报名。
(3)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zhanjiang.gov.cn:8097/login.jspx)
方式:在线获取,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0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4日
(2)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在报名时间内以“公对公”银行转帐方式进行缴纳。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湛江海滨支行
帐号:109007512010008595
备注:249+手机号码
注:请勿对该账号转账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须登陆湛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zhanjiang.gov.cn:8097/login.jspx)进行注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供应商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及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内登录“湛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未按时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报名问题及注册事项相关咨询:联系电话0759-3585867、QQ群593745956。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