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要求: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投标人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采购文件有关要求,且其符合性及有效性将以最终审查结果为准。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高明校区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高明校区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按照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2021年05月3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学府路8号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4楼2-407会议室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1126/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112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