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非居民业务管理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长春市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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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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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35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5-08至2021-05-08 地域:长春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非居民业务管理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09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0502-FW02-F

项目名称: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非居民业务管理系统

预算金额:3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报装工程系统各部门详细调研、需求确认、系统开发、上线;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其他系统详细调研、系统开发、上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09A。

方式:获取时间: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09A。被授权人请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信用良好承诺书原件。(5)企业2020年7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6)企业2020年7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第二开标室(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东门进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非居民业务管理系统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项目编号:20210502-FW02-F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非居民业务管理系统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非居民业务管理系统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招标内容:建设非居民业务管理系统,以非居民用户收费管理模块、非居民用户安检模块、非居民用户报装管理模块以及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模块为主,搭建微信、支付宝线上缴费服务渠道,打通与政务APP、财务系统、民用户系统(客服呼叫模块)、税务系统、调度中心智慧燃气平台、微信公众号等第三方系统接口,实现数据采集和分析汇总的智能化与内部共享。实现“互联网+燃气”的现代化客户关系的服务措施,提高非居民用户服务水平,助力优化地区营商环境。

2.4招标范围:非居民业务管理系统的开发、测试、上线试运行、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为准。

2.5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报装工程系统各部门详细调研、需求确认、系统开发、上线;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其他系统详细调研、系统开发、上线。

2.6项目地点:长春市(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子公司)。

2.7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及现行行业规定和合同技术条款要求。

2.8采购预算:约350万元。

2.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是能承担独立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项目的设计、制造等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投标人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20年7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20年7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上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近三年(2018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参加政府活动中须信用信息记录良好,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信用良好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09A。

被授权人请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信用良好承诺书原件。企业2020年7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2020年7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第二开标室(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东门进入)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工张工

电话:0431-8468822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丹婷、荣俊娜

电话:0431-85832429转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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