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供应商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投标无效。6、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材料的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8、①投标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②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9、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12、不满足以上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
方式:①投标人开具的介绍信或授权函(附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