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监狱管理局防疫物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形式参与投标且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比例须达到本项目预留份额的要求。投标人以合同分包形式参与的,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需明确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合同比例和金额)以及签订协议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且独立参与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不同投标人分包给同一家中小企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监狱管理局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复印件,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还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2021年05月2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横路219号康富来大厦5楼1号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