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云东海街道水质改善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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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云东海街道水质改善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明。供应商若为分公司,须同时出具总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总公司的投标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或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信息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格性审查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7)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0)0≤投标下浮率报价<100%,且是固定唯一值,如有小数点请保留两位以内有效小数。;(11)如有报价修正,投标人按规定要求书面确认的。;(12)符合性审查及技术商务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3)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未含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时间: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13A层141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2021年05月25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东海街道办102室)(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00分-9:30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东海街道办1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