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为准)
(2)、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或盖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包2(大流量排水抢险车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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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04月28日至2021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恒泰大厦40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50元
2021年05月2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恒泰大厦402室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恒泰大厦402室开标室。